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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製造的商品要出口,不是報關文件填寫「Taiwan」就可以,商品本身、內包裝或外包裝原則上也必須依規定正確標示產地。常見的「Made in Taiwan」、「臺灣製造」都可以使用,但如果完全沒有標示、標示不清楚,或同時出現可能讓海關誤認為其他國家製造的文字,都可能在出口查驗時產生問題。除了可能延誤報關、裝船及出貨時程外,違規案件還可能移送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處理,因此出口前就確認產地標示,通常比貨物進倉後再補貼標籤省事許多。

一、台灣製造的商品出口,一定要標示產地嗎?

依《貨品輸出管理辦法》第14條規定,輸出貨品原則上應於下列位置之一標示產地:

  • 商品本身
  • 內包裝
  • 外包裝

而且標示必須具備「顯著性及牢固性」,也就是必須讓人容易辨識,而且不能是很容易脫落、被遮住或任意塗改的標示。

因此,出口商不宜等到貨物已經送到倉庫、機場或港口準備報關時,才第一次確認商品有沒有產地標示。

尤其大量出口、趕船期或趕航班的貨物,如果查驗時才發現必須重新貼標,後續可能衍生倉租、搬運、重新包裝甚至改船等額外成本。

二、台灣製造可以標示哪些文字?

如果貨品確實是在台灣產製,依現行規定,可以使用例如:

中文標示:

  • 中華民國製造
  • 中華民國臺灣製造
  • 臺灣製造

英文標示:

  • Made in Republic of China
  • Made in Taiwan, ROC
  • Made in Taiwan

其中對一般外銷商品來說,最常見、也最容易讓國外買方辨識的,就是:

Made in Taiwan

基隆關近期也再次提醒,國貨出口時應依規定正確標示產地,並確認實際貨物上的標示與出口報關資料一致。

三、只有外箱標 Made in Taiwan 可以嗎?

原則上可以。

法規並不是一律要求一定要印在「商品本體」上,而是規定應於:

貨品本身、內包裝或外包裝

標示產地。

因此,有些商品因體積太小、表面材質特殊,或商品本身不適合印刷時,可以依商品實際包裝方式評估標示位置。

不過要特別注意,產地標示仍須具有顯著性及牢固性。

例如只是用一張非常容易掉落的小紙條暫時放在紙箱內,通常就不是理想的作法。

四、商品上同時出現其他國家名稱,小心產地混淆

這是出口實務上非常容易忽略的一點。

依《貨品輸出管理辦法》第15條,台灣製造的出口貨品,原則上不得另外標示外國地名、國名,或其他足以讓人誤認為是其他國家或地區製造的文字。

例如商品雖然標有:

Made in Taiwan

但包裝另一側又出現非常醒目的:

Japan、Tokyo、USA、Italy

如果整體設計容易讓人誤認商品產地,就可能產生疑義。

當然,商品出現國外品牌名稱、公司地址、設計地等資訊,並不代表一定違規,仍須依實際標示內容及呈現方式判斷。

所以如果產品包裝同時有多國文字、國外品牌地址或「Designed in XXX」等資訊,建議出口前先確認。

五、使用進口零組件在台灣製造成品,可以標 Made in Taiwan 嗎?

不能只看「最後是在台灣包裝」就判斷。

商品究竟能不能認定為台灣產製,仍須依實際製程、貨品性質及原產地認定規則判斷。

尤其是使用中國、日本、東南亞等地進口零組件或半成品,在台灣進行加工後再出口的案件,更不能單純因為最後一道加工程序在台灣,就直接自行標示 Made in Taiwan。

《貨品輸出管理辦法》也特別規定,外貨在台灣加工後復出口時,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以標示「在臺灣加工」或相關加工工序,但仍須同時正確標示原產地;如果僅進行分類、分裝、包裝、貼標等簡單作業,更不能因此改變原產地。

這類案件建議在大量製作包裝之前,就先確認產地認定。

六、商品太小或根本無法標示怎麼辦?

法規也有保留特殊情況。

如果因為:

  • 商品體積太小
  • 商品材質特殊
  • 包裝方式特殊
  • 其他商品本身特性

確實無法依一般方式標示產地,可以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申請專案核准。

但要注意,並不是廠商自行認為「不好貼標籤」就可以直接不標。

如果確實屬於特殊商品,最好在出口之前先處理,而不是等海關查驗後再說明。

七、產地標示錯誤會怎樣?

出口貨物如果未依規定標示產地,或產地標示不實,海關查獲後可能移送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處理。

關務署過去也曾提醒,違反《貿易法》第17條相關產地標示規定者,依個案情況可能面臨警告、罰鍰,甚至停止一定期間輸出入貨品等處分。

而對出口商來說,真正立即發生的問題通常還包括:

  • 貨物無法立即放行
  • 需要重新貼標或重新包裝
  • 延誤結關
  • 錯過船期或航班
  • 增加倉租及作業費
  • 國外客戶交期延誤

所以產地標示看起來只是一個小小的「Made in Taiwan」,實際上卻是出口前非常重要的通關檢查項目。

八、出口前建議檢查這幾件事

出口貨物正式交給報關行前,建議先確認:

  1. 商品實際原產地為何?
  2. 商品本體、內包裝或外包裝是否已有產地標示?
  3. 產地標示是否清楚、不易脫落?
  4. 是否標示「Made in Taiwan」或其他符合法規的文字?
  5. 商品上是否另有中國、日本、美國等其他國家名稱?
  6. 包裝上的產地與 Commercial Invoice、Packing List、出口報單資料是否一致?
  7. 使用國外零組件加工的商品,是否真的符合台灣原產地認定?
  8. 特殊商品若無法標示,是否需要事先申請專案核准?

尤其是OEM、ODM、跨境電商、零組件加工後再出口的商品,更建議在製作正式包裝以前先確認,避免幾千、幾萬件包裝全部印製完成後才發現標示有問題。


常見問題 QA

Q1:出口台灣製造的商品,一定要寫 Made in Taiwan 嗎?

不一定只能使用英文「Made in Taiwan」。

也可以使用「臺灣製造」、「中華民國臺灣製造」、「中華民國製造」,或其他符合法規的同義外文。不過國際貿易實務上,Made in Taiwan 是最常見也最容易辨識的方式之一。

Q2:Made in Taiwan 一定要印在商品本體嗎?

不一定。

依法可以標示在貨品本身、內包裝或外包裝上,但標示須具有顯著性及牢固性。

Q3:貼 Made in Taiwan 貼紙可以嗎?

原則上可以使用標籤方式,但必須注意標示是否明顯且牢固。

如果只是很容易撕掉、掉落或被遮蔽的臨時紙張,可能產生爭議。

Q4:商品是中國製,在台灣重新包裝,可以改成 Made in Taiwan 嗎?

通常不可以只因為在台灣重新包裝,就改變商品原產地。

單純分裝、包裝、重新貼標等作業,原則上不足以讓原本的外國貨取得台灣原產地。

Q5:中國零件在台灣組裝,可以標 Made in Taiwan 嗎?

需要依商品及實際加工製程個別判斷。

並不是只要在台灣組裝就一定可以標示 Made in Taiwan,因此建議提供商品、零組件來源及製程資料進一步確認。

Q6:包裝上有「Designed in Japan」,但商品是台灣製造,可以嗎?

不一定違規,但必須避免整體標示使人誤認商品是在日本製造。

如果同時出現其他國家名稱、地址、品牌或設計地資訊,建議特別檢查排版及文字內容。

Q7:商品太小,完全沒有地方標示 Made in Taiwan 怎麼辦?

因貨品特性或包裝情況特殊,確實無法依一般方式標示者,可以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申請專案核准。

Q8:貨物已經進倉才發現沒有產地標示,可以補貼嗎?

實務上要視貨物所在地、倉庫作業方式及海關是否已經進行查驗而定。

有些案件仍可能安排補標,但會增加拆箱、搬運、倉儲及重新包裝等成本,也可能影響船期,因此最好在貨物進倉前完成確認。


結語

產地標示看似只是商品包裝上的幾個字,卻可能直接影響出口通關。尤其是台灣製造、國外零組件台灣加工、OEM/ODM商品,以及包裝上同時出現多國名稱的產品,更應在出貨前確認原產地及標示方式。

如果不確定商品應標示 Made in Taiwan、Made in China,還是僅能標示 Made in Taiwan加工相關文字,建議先提供商品照片、材質、製程、零組件來源、Commercial Invoice及Packing List,由報關端先行檢視,再安排出口,通常可以減少後續查驗及改標的風險。

資料來源:國稅局